1 | X2CQ201908030050 | 璧山区文星路81号小区修建一楼门面时未配套公共烟道,楼下的餐饮店存在噪声、油烟扰民情况;还存在化粪池无人清理易堵塞,6家上顶烟道易燃等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取缔小区违法餐馆。 | 璧山区 |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 经璧泉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实为璧山区文星路81号小区一楼门面5家餐馆,具体有:璧山区四方八面面庄(文星路81号),璧山区刘记肥肠粉面馆(文星路79号),璧山区夏鹏轩米线店(文星路71号),璧山区渝锦记文星路餐馆(文星路65号),璧山区夏记羊肉米线店(文星路63号)。以上店面均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文星路81号小区化粪池多年未清掏,结块严重,影响安全。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餐馆噪音和油烟进行监测,据监测结果显示,璧山区四方八面面庄昼间、夜间噪声均超标,璧山区刘记肥肠粉面馆、璧山区夏记羊肉米线店夜间噪声超标,璧山区渝锦记文星路餐馆昼间噪声超标。区消防支队指出烟道安装问题未涉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 基本属实 | 一是璧泉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告知上述餐馆加强管理,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油烟全部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璧山区四方八面面庄、璧山区刘记肥肠粉面馆、璧山区夏记羊肉米线店、璧山区渝锦记文星路餐馆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璧泉街道、区城管局、璧泉街道文风社区督促文星路81号小区业委会对化粪池进行清掏。2019年8月8日,该小区化粪池已清掏完毕。 四是璧泉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无 |
2 | X2CQ201908030009 | 璧山区奥康工业园区鞋底厂排放粉尘污染大气。位于沿河东路南段189号“重庆骏达鞋底”和附近一家鞋底厂生产排放橡胶臭气和黑色粉尘扰民。希望璧山区及时调整产业布局,关停“三高”企业,将鞋底厂之类重污染企业迁移至偏远及居住人口较少处。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监管,以强有力的手段打击鞋底厂大气和粉尘污染。 | 璧山区 | 大气 | 经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企业是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189号的璧山区五龙俊达橡塑制品厂和璧山区正宇鞋底厂。 1.璧山区五龙俊达橡塑制品厂。璧山区五龙俊达橡塑制品厂主要从事鞋底生产。其生产工艺为:原料-密炼-开炼-晾干-剪裁-硫化成型-修边成型-成品检验包装-成品入库。在密炼工艺中产生有机废气、H2S、颗粒物等污染物,在开炼工艺中产生有机废气和H2S等污染物,在硫化工艺中产生有机废气和H2S。三个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H2S经该公司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的粉尘经收集输送到水处理池沉淀处理。经查,该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8〕0091号),有效期为2018年2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厂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据渝久(监)字〔2019〕第WT560号监测报告显示,废气排放值达标。 2.璧山区正宇鞋底厂。璧山区正宇鞋底厂主要从事鞋底生产,生产车间为1F、2F、3F。1F主要从事再生胶鞋底生产,2F从事喷漆工艺生产,3F从事聚氨酯鞋底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密炼-开炼-硫化成型(聚氨酯鞋底为注塑成型)-修边-喷漆-烘干-成品。密炼、开炼、硫化、喷漆工艺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喷淋+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该项目于2019年4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9〕0260号)。现场检查时,1F、2F、3F生产车间正在生产,但1F再生胶鞋底生产车间生产线未取得环评批文。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璧山区正宇鞋底厂废气进行监测,据渝久(监)字〔2019〕第WT561号监测报告显示,废气排放值达标。 3.产业布局情况。距璧山区五龙俊达橡塑制品厂和璧山区正宇鞋底厂最靠近的居住区为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石堡村1社、华龙村8社的重庆市华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南河郡项目。南河郡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前,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后调整为商住用地。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结论,拟建项目建设时区域SO2、NO2、PM10、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均达标,说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较好,拟建项目东面鞋厂在完善其环保措施后不会对拟建项目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环评专家做出了“从环境保护角度,工程选址建设可行”的审查意见。该项目于2014年4月取得原璧山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准书(渝(璧)环准〔2014〕031号),并于2016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渝(璧山)环验〔2016〕007号)。 4.规划审批情况。璧山区五龙俊达橡塑制品厂和璧山区正宇鞋底厂厂房分别于2007年7月30日和2009年8月20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南河郡项目于2013年12月13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4年4月29日,《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璧山县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中同意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4年6月11日,该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5月16日,该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 部分属实 | 1.区生态环境局责令璧山区正宇鞋底厂1F再生胶鞋底生产车间生产线未完善环评批文前,不得违规排放污染物。区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璧山区正宇鞋底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以每天一次的频次加强对五龙俊达橡塑和正宇鞋材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3.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鞋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9—2025)的通知》(璧山府办〔2019〕4号)精神,从2019年开始,持续开展鞋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严格执行鞋业企业废气废物排放标准,以制鞋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鞋业企业环保治理,淘汰一批生产环境不合格、安全和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促进鞋业企业步入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阶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