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CQ201908020067 | 璧山区莲花街永辉超市长期存在上下货物噪声扰民问题。 | 璧山区 | 噪音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璧山区莲花街永辉超市长期存在上下货物噪声扰民问题,经璧城街道、区商务委、区公安局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是位于璧城街道文星路248号的永辉超市,主要从事超市服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收货口处、附近马路上垃圾较多,清洁卫生差。据业主称,其上下货物最早从凌晨1、2点开始,分多次上下货物,期间未注意控制噪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 属实 | 璧城街道、区商务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即知即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责令该超市于8月3日14:00前将周边垃圾全部清理完毕。8月3日15:00,经璧城街道现场检查,该超市周边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责令该超市上下货物时轻拿轻放,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三是责令该超市运输采用产生噪音较小的工具。 璧城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业主按要求整改到位。 | 无 |
2 | D2CQ201908020066 | 璧山区莲花街金剑华府小区外阿杰烧烤店排放油烟扰民。 | 璧山区 | 大气 | 经璧泉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实为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118号的璧山区颜霞烧烤店,该店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3日。经现场检查,该店经营时间为夜间19:00—次日凌晨4:00,主要从事烧烤和炒饭制作,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自建烟道高空排放。检查发现由于璧山区颜霞烧烤店门市所在楼栋低于相邻金剑华府小区的高层楼栋,所以该店自建烟道高度低于金剑华府小区内高层住户,产生的油烟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8月3日,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璧山区颜霞烧烤店进行油烟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属实 | 一是璧泉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告知璧山区颜霞烧烤店加强管理,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油烟全部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是璧泉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无 |
3 | D2CQ201908020058 | 璧山区璧城街道城中社区远林二街远林烧烤店晚上8点至凌晨4点排放大量顾客喧闹噪音影响该小区住户休息。 | 璧山区 | 噪音 | 经璧城街道、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是位于璧城街道远林二街5号附24号、25号的远林烧烤店,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面积约7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餐馆未营业,24号、25号门市正在装修,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一是区公安局责令远林烧烤店立即整改,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区市场监管局对门市装修提出指导意见,责令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 三是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在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营业。 四是区城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不得占道经营。 五是璧城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巡查监管,督促业主按要求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营业。 | 无 |
4 | X2CQ201908020004 | 1.璧山区大路街道接龙社区“重庆力发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一直存在环保违法行为,并曾因环境违法被璧山区环保局下达“璧环改(2017)268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璧环催告(2017)39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等违法行为处罚文件,璧山经信委和大路街道也曾下达停产停业处罚决定书。由于地方保护,虽长期被举报但该公司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查处;2.生产噪声扰民,加热炉直排废气黑烟粉尘严重扰民,切割废气直排,废油、废物等污染农田严重。2017年璧山区环保局对其实施停电、责令停产整改,而大路街道不顾违法事实以整改完毕为由恢复送电,与环保行政处罚严重背离。 | 璧山区 | 噪音,大气,土壤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位于璧山区大路街道郭家村4组重庆力发汽车弹簧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摩托车弹簧钢板半成品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废轨道钢)-切割-加热-轧制-成品。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经调查,该公司于2016年5月取得生产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其后又根据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分别于2018年1月和2018年5月完成劈钢噪声治理和加热炉的煤改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于2018年8月组织专家开展产排污分析和达标治理审查。2018年9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加热炉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和厂界噪声排放进行升级改造后的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2018年11月该公司向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8〕0700号),有效期为2018年11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2019年6月,璧山区环境执法支队根据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委托监测报告(璧山环(监)字〔2019〕第WT034号)对该公司噪声超标行为予以处罚,同月,该公司全面停产技改(拟将物理破碎工艺改进为等离子切割),目前仍处于停产改造状态。 投诉人反映“璧山区大路街道接龙社区‘重庆力发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一直存在环保违法行为,并曾因环境违法被璧山区环保局下达‘璧环改(2017)268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璧环催告(2017)39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等违法行为处罚文件,璧山经信委和大路街道也曾下达停产停业处罚决定书。由于地方保护,虽长期被举报但该公司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查处”的问题。经核实,自2016年5月以来,区生态环境局均及时依法依规处理重庆力发汽车弹簧有限公司相关投诉。截至2019年8月5日,区生态环境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次,处罚书文号为璧环罚〔2016〕30号、璧环罚〔2016〕111号、璧环罚〔2019〕60号。不涉及地方保护或举报但未得到有效查处的现象。 投诉人反映的“2017年璧山区环保局对其实施停电、责令停产整改,而大路街道不顾违法事实以整改完毕为由恢复送电,与环保行政处罚严重背离”的问题。据查,投诉人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2017年8月,因为该公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区经济信息委责令停产整改,供电部门于2017年9月12日对其实施断电。2018年1月29日,区经济信息委组织原区安监局、大路街道共同对该企业进行了安全整改复查,认为该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基本达到了恢复生产的条件,据此,大路街道于2018年1月31日按照程序函请区经济信息委对其恢复供电。 投诉人反映的“生产噪声扰民,加热炉直排废气黑烟粉尘严重扰民,切割废气直排,废油、废物等污染农田严重”的问题。2019年8月3日,经现场勘察,该公司仅正后方有农田,其余三面为公路或高于该公司的土地。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正后方的农田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未发现农田中有明显油污或者废物堆积的现象。但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后方围墙墙体于2019年6月被大风刮倒进入该公司备用循环水池,导致池体水位上升,致使少量备用循环水经一小溢流口溢出,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处外溢备用循环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达标。因该公司未生产,未能进行噪声和废气监测。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对其外排噪声及废气进行监测。 | 部分属实 | 一是区生态环境局根据该公司噪声、废气的监测结果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大路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是大路街道、区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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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CQ201908020021 | 1、璧山区璧城街道北门社区黄泥湾路4栋-5栋之间金属加工厂和5栋2楼201-202号服装加工厂排放粉尘。2、黄泥湾路4栋-5栋之间靠近东林大道空地上居民养鸡鸭,种菜排放气味、污水,滋生蚊虫。 | 璧山区 | 大气,水,其他污染 | 经璧城街道、区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北门社区黄泥湾路4栋-5栋之间金属加工厂,无该企业,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5栋2楼201-202号服装加工厂排放粉尘是位于璧城街道北门社区七组黄泥湾路5栋201-202的重庆市鑫君宏制衣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校服加工生产,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缝纫机16台,整烫机2台,工人约10人,生产工艺为:布料—裁剪—缝纫—整烫成品。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为“三合一”场所,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整烫机采用天然气加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4台缝纫机正在生产,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粉尘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该公司属于建设项目备案登记管理类,但该公司未能提供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黄泥湾路4栋-5栋之间靠近东林大道空地上居民养鸡鸭,种菜排放气味、污水,滋生蚊虫的问题,经璧城街道、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黄泥湾路4栋-5栋之间靠近东林大道空地已于2011年征地,为存量国有城镇建设用地,已出让给弘扬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黄泥湾路5号3-1住户江安群在楼下搭建简易鸡鸭棚喂养有3只鸡、5只鸭子,业主承诺两天之内拆除鸡鸭棚并不再喂养鸡鸭。经调查,空地上种菜为周边住户零星种植。 | 部分属实 | 一是璧城街道、区生态环境局责令重庆市鑫君宏制衣有限公司于8月10日前搬离该生产场所。8月7日,经璧城街道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准备搬离。 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将对重庆市鑫君宏制衣有限公司未备案登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璧城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巡查监管,督促重庆市鑫君宏制衣有限公司按期搬离。 四是璧城街道、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对黄泥湾路4栋-5栋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劝导周边居民不再种菜。8月5日,经璧城街道现场检查,黄泥湾路4栋-5栋之间靠近东林大道空地上鸡鸭棚已拆除。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