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2CQ201907260030 | 璧山区重交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排放废气和粉尘污染扰民。 | 璧山区 | 大气 | 经璧城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是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四面山村七社的重庆重交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各种粒径的石料-滚筒烘干-筛分-加入再生料及融化后的沥青-下料口下料-成品,下料口散排废气收集后接入滚筒燃烧后与烘干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现场有雾炮机一台和洒水管用于除尘。该公司沥青保温使用柴油导热油锅炉一台。该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8]0383号),有效期为2018年7月2日至2023年6月3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办公室前临时料场覆盖不完全、主料场石灰石及花岗石细料覆盖不完全、主料场未硬化等问题。7月31日,该公司恢复生产,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了废气监测。 | 属实 | 一是针对该公司控尘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璧环改〔2019〕313号),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对厂区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并于2019年8月27日前完成主料场的硬化。并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璧环罚告〔2019〕313号),拟对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7月30日现场检查,厂区前后主料场和临时料厂已全部覆盖完毕。据现场负责人称,主料场的硬化正在加紧准备实施,确保于8月27日前硬化完毕。 二是待废气监测结果出来后,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将根据监测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三是璧城街道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业主按期完成整改。 | 无 |
2 | D2CQ201907260002 | 璧山区东林大道92号台商工业园区内重庆锦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排放噪声和粉尘扰民。目前,该企业采用只在夜间生产的方式逃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 璧山区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92号重庆锦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新平,该公司主要从事木制托盘生产。 7月15日,在接到对该公司第一次投诉《案件转办单》(中环督(渝)转〔2019〕29号)(案件编号:D2CQ201907140441)后,根据投诉人反映璧山区台商工业园东林大道锦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噪声扰民的问题,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到重庆锦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处理,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完善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木屑粉尘和间隙性噪声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和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违规排放污染物。 7月27日,在接到对该公司的再次投诉案件后,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到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入口处已封闭,大门已自行贴封条,切割设备已移至车间(地下室)深处,机器设备电闸(动力电)已自行贴封条。据公司法人介绍,该公司于7月24日至27日,对前期生产的成品进行出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自行贴上的封条完好、未有撕裂痕迹,且有出货清单为证。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该公司“木质托盘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璧山区环境执法支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璧环罚〔2019〕124号):限期改正,处20万元罚款。 (二)针对该公司“木质托盘生产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准书,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璧山区环境执法支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璧环罚〔2019〕125号):停止建设,处3442.8元罚款。 (三)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将按照每天一次的频次对该公司进行巡查监管,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和完善环保手续。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