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2CQ201907180038 | 璧山区来凤镇丝厂内喷涂厂排放粉尘及难闻气味扰民。投诉人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 璧山区 | 大气 | 经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是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西街社区和平路1号(原来凤镇丝厂内)喷涂厂,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在拆除设施设备。7月10日,来凤街道对和平路1号(原来凤镇丝厂)片区开展巡查检查,发现一喷涂厂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和完善环保设施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该厂经营者于2019年5月利用搬迁企业未拆除的抛丸机、流水线烤箱,进行金属表面喷涂处理。主要生产工序和流程为:抛丸除锈-喷涂-烘烤-成品,在喷涂生产过程中回收废气和粉尘不彻底,有废气和粉尘排放。现场有大风机械厂型号为378的抛丸机一台,喷涂回收装置4台,流水线烤箱一条。来凤街道责令喷涂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不能完善相关手续和二次回收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必须拆除生产线并搬出场地;经营者主动配合,承诺及时拆除设施设备,进行搬迁;来凤街道安排专人每日对该企业进行巡查监管。来凤街道向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报告了相关情况。7月12日,区市场监管局向喷涂厂出具了《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7月16日,来凤街道接到12369转办任务(任务单号201907160012)“来凤街道来凤丝厂里面的工业作坊喷漆排放臭味粉尘扰民”后,赶赴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未生产,正在拆除设施设备,陆续搬迁中;并向12369平台和投诉人回复了处理情况。7月19日,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件后,来凤街道、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在拆除设施设备中。 | 部分属实 | 一是来凤街道、区经济信息委和区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厂7月底前完成设备拆除并彻底搬迁。 二是来凤街道、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加大对该厂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若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