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六批 2018年4月22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电2018-04-17-01 | 璧山区璧泉街道奥康工业园区凤凰城小区河对面亚瑞塑胶厂每天早晚排放臭气,污染空气。同时反映周边小电子厂和皮鞋厂也会排放臭气。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泉街道奥康工业园区凤凰城小区河对面亚瑞塑胶厂每天早晚排放臭气,污染空气。同时反映周边小电子厂和皮鞋厂也会排放臭气。2018年4月18日,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区环保局对高新区辖区内电子厂和皮鞋厂进行排查,共排查电子类和皮鞋类企业326家,其中皮鞋厂279家,有手续和治理设施的65家,无环保手续的214家全部在停产整治。电子厂47家,正在办理环保手续19家均停产,正在生产的28家手续齐全,治污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因近期属于生产淡季,手续完善的电子厂和皮鞋厂大部分在维护保养设施设备,未见异常排污行为;排查中发现,位于紫竹二路的亚瑞塑胶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均运转正常,该公司均只有一个废气集中排口,废气经收集后集中排放,区环保局已经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污口进行了取样监测。 | 是 | 1.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对重庆亚瑞塑胶有限公司的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废气集中排放,待监测结果出来后,由区环保局依据监测结果对重庆亚瑞塑胶有限公司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2.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对奥康工业园的巡查频次,若发现辖区内未完善环保手续且无治理设施的企业擅自开工生产,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将情况及时上报并配合区环保局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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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2018-04-17-03 | 璧山区璧泉街道凤凰城小学旁边中科地产建筑工地每天6点至7点 ,12点这个时间段,工人在建筑工地做早操,吃早饭,使用大功率音响播放歌曲和广播,影响居民休息。 | 璧泉街道 | 噪声污染 |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是中科地产承建的两山丽苑建筑工地项目部,据工地负责人介绍,该项目部有约80名管理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早上6:20播起床号,跑操和早饭、午饭期间播放歌曲,周边近1公里范围内并无居民居住,但对凤凰小学有一定影响。 | 是 | 区公安局和璧泉街道要求该项目部从4月19日起停止播放起床号,不再使用高音喇叭,不再做早操时呼喊口号,以减少对凤凰小学的影响。该项目部对此进行了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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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2018-04-17-06 | 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蔚蓝水岸小区楼下901公交车车站位置双星餐馆没有烟道,乱排放油烟,污染空气。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双星餐馆,经营者傅旺,主要从事快餐经营,经营面积约65平方米,经营桌数为8桌,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该餐馆在备菜过程中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存在的问题:油烟排放无上顶烟道属实,经调查得知该餐馆开始经营时安装了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但楼上部分住户以烟道存在泄漏隐患和破坏风水等为由,强行损毁了烟道。 | 是 | 1. 区环保局责令经营者设置油烟排放采样平台,该餐馆已设置了油烟排放采样平台,并于4月21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外排油烟进行了监测,4月30日前提供监测报告,区环保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及监测报告作出进一步处理。 2. 该餐馆所租用的门市还有半年到期,鉴于餐馆楼上部分住户对烟道的要求不好协商解决,建议餐馆经营者租期满后另行选址经营。经营者同意房租到期后不再续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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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2018-04-17-07 | 璧山区璧泉街道欧鹏凤凰城小区河对面电子厂、皮鞋厂、塑胶厂排放难闻气味扰民,早晚气味较为严重。(不知道具体厂名)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泉街道奥康工业园区凤凰城小区河对面亚瑞塑胶厂每天早晚排放臭气,污染空气。同时反映周边小电子厂和皮鞋厂也会排放臭气。2018年4月18日,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区环保局对高新区辖区内电子厂和皮鞋厂进行排查,共排查电子类和皮鞋类企业326家,其中皮鞋厂279家,有手续和治理设施的65家,无环保手续的214家全部在停产整治。电子厂47家,正在办理环保手续19家均停产,正在生产的28家手续齐全,治污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因近期属于生产淡季,手续完善的电子厂和皮鞋厂大部分在维护保养设施设备,未见异常排污行为;排查中发现,位于紫竹二路的亚瑞塑胶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均运转正常,该公司均只有一个废气集中排口,废气经收集后集中排放,区环保局已经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污口进行了取样监测。 | 是 | 1.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对重庆亚瑞塑胶有限公司的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废气集中排放,待监测结果出来后,由区环保局依据监测结果对重庆亚瑞塑胶有限公司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2.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对奥康工业园的巡查频次,若发现辖区内未完善环保手续且无治理设施的企业擅自开工生产,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将情况及时上报并配合区环保局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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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2018-04-17-08 | 璧山区璧泉街道文风社区莲花街与红宇大道交叉处,渔府生态河鲜餐厅使用喇叭播放噪音扰民。 | 璧泉街道 | 噪声污染 |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渔府生态河鲜餐厅,位于红宇大道20号附5号,从3月底起该餐厅在其大门外安放音箱播放促销广告,播放时间为每日上午11点到下午7点,确对大门对面的住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 是 | 区公安局和璧泉街道要求该餐厅立即拆除门外的音箱,不再对外播放广告。该餐厅已经拆除门外的音箱,并书面承诺在餐厅内播放广告,降低音量并错开居民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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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2018-04-17-09 | 璧山区璧泉街道芋荷苑小区廉租房12栋16栋17栋中间家属院对面坡上有块土地,附近农民在土地上种菜,到处都是粪便、农药和化肥,粪便池打了几十个,蚊虫滋生,臭气难闻,影响生活。 | 璧泉街道 | 其他 | 经调查核实,璧泉街道芋荷片区周边国有闲置土地400余亩,其中重庆天赐金剑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土地268.8亩;金谷公司土地100余亩,包括反映人举报的芋荷苑小区廉租房12栋16栋17栋中间家属院对面的土地;随后,璧泉街道立即召集重庆天赐金剑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和金谷公司相关负责人针对闲置土地的整治和监管进行会商,会议明确:一是4月19日至4月25日由璧泉街道安排天门社区和联系社区科室工作人员每天对事发地进行巡查并宣传引导,向群众进行口头告知禁止种植和搭建;二是4月20日-4月25日以公告牌进行书面告知禁止种植和搭建,要求各种植户在4月25日前自行收获和拆除;三是4月26日璧泉街道和业主用地单位共同开展闲置土地的整治和绿化;四是由业主用地单位加强巡查和监管,并加强规范化建设,尽早地给周边居住的群众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 | 是 | 1.璧泉街道责令各业主用地单位及时在闲置土地周边修建围墙等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和监管,一旦发现违规种植和搭建的现象及时制止。 2.责令企业用地业主尽早完善土地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尽快进场施工建设,同时,璧泉街道以及相关部门也应大力支持企业用地业主对土地规划建设的审批,使之彻底解决该闲置土地引发的脏乱差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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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2018-04-17-10 | 璧山区璧城街道南街战斗路96号、94号位置何妹烧烤店(有三个门面)排放油烟和噪声扰民。投诉人称噪声为喝酒划拳的噪声,附近为居民区。 | 璧城街道 |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何妹烧烤店,经营者为何顺丽,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战斗路96号从事烧烤经营,经营面积约90平米。现场检查时,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再进入烟道高空排放。经营时间为18点至凌晨12点左右。门面后窗户进行了密封,顾客室前面门未采取隔音措施,可能造成噪音扰民。 | 是 | 1.区环保局责令何妹烧烤店立即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油烟监测;油烟监测报告必须于4月30日前提供给区环保局;相关单位将根据监测报告做进一步处理。4月19日,该店已找好第三方监测机构并于21日开展油烟监测。 2.责令何妹烧烤店在经营过程中劝阻消费者大声喧哗,区公安局若接到群众报警将立即到现场处置;责令何妹烧烤店立即在顾客室前面安装玻璃滑门,晚上有顾客时必须保证滑门关闭以达到隔音效果,后面玻璃窗也必须保持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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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2018-04-17-11 | 璧山区璧城街道天正璧城中央2栋3栋楼下多家餐馆排放油烟扰民。投诉人称没有公共烟道,每层楼出电梯就能闻到很大油烟味。 | 璧城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 1.投诉人反映的位置上有一家璧山区陈大磊火锅店,经营者为陈磊,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蒲路1号3-1-4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面积约4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在熬制佐料过程中产生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再进入公共烟道高空排放。 2.投诉人反映的位置上还有其它3家餐馆,罗曼大酒店和天正饭店已于4月17日电2018-04-16-07件处理,现已监测,将出具监测报告,各部门将视监测报告结果再行处理;璧山区古今香汤锅城,到现场检查时正在装修,未营业。 | 是 | 1.责令陈大磊火锅店定期维护油烟净化器并完善维护记录,确保正常使用;立即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油烟监测;油烟监测报告必须于4月30日前提供给区环保局;各部门将根据监测报告做进一步处理。4月20日,该店已找好第三方监测机构将于22日开展油烟监测。 2.罗曼大酒店和天正饭店按照前期处理意见到期后处理。 3.责令古今香汤锅城做好相关环境处理措施后方能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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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2018-04-17-01 | 投诉人来信反映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桥(东边附近的)璧南河有污水排入河内。1.4月1日河水基本被放干,我们发现河床上有污水漫流,污水直排入璧南河,且河床已被严重污染(见视频1、2),有刺鼻气味。2.我们寻找污染源发现,附近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有重大嫌疑。进行跟踪观察后,于4月4日发现有人在河床上进行挖沟工作,企图将污水排放现象掩盖地下(见视频3)。我们试图和工作人员对话确认是否由龙润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冯刚指示,但作业工人对抗意识很强。说明这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行为,性质非常严重。3.龙润公司曾因排放不达标被环保局罚款数拾万元。根据发现推测,他们并没有整改,乃长期向璧南河偷排工业污水。希望督察组领导能调查处理,投诉人也将全力配合。(河水上涨看不到,放了河水才能看到排污痕迹) | 璧泉街道 | 水污染、大气污染 | 该信反映的内容是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排放污水污染璧南河,并提供了2018年4月4日的视频资料。2018年4月18日,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区环保局根据举报信件内容和视频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被投诉的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其汽车转向器系统生产线项目于2012年3月投放生产,生产工艺为:坏件-粗加-精加-清洗-组装-产品。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7】0034号),危废处置手续齐全,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其视频显示是在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附近拍摄,拍摄路径走向为:经由龙润公司公司大门对面--龙润公司门口--沿公路路沿--铁山桥--璧南河清污船泊位处--河床内潜流沟--铁山桥上。龙润公司污水管网实际走向:公司污水处理站--公司生产车间外墙边管网--公司办公楼门口管网--公司摩托车停放处管网--公司化粪池--公司污水管外排口--穿越铁山路--太阳堡公租房一侧公路边市政污水管网--到铁山桥桥头左侧--流入污水处理站。视频反映的三个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一是关于璧南河床内有一个渗流沟流污水,投诉者怀疑是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的污水暗排口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河床的渗流沟是因市政污水管道破损产生渗漏,渗漏污水透过河堤底部后冲刷淤泥而形成,沟内流的污水是市政管网渗漏出的污水,在此河段无污水管网排口。市政污水管网排口在此渗流沟南面太阳堡公租房方向60米处的铁山桥桥头边上,可以排除渗流沟不是龙润公司的污水排口。二是关于投诉者怀疑两个施工人员是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掩盖违法排污行为的调查核实情况。经高新区工作人员了解,2018年3月底,河水放干后,高新区工作人员发现河床内有污水流入,工作人员便深入排查,发现以前整治过后残留在雨水管网里的污水流入河道。2018年4月4日,高新区雇用工人在河床挖掘施工作业,对河道残留污渍进行清理。2018年4月18日,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区环保局对该处河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暗管和暗沟存在,河面到该公司相隔一条公路,公路下方无直通的管道,排除暗管排污和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三是关于投诉者怀疑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对环保局责令整改的环境违法事项未完成整改的调查核实情况。璧山高新区管委会配合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照龙润公司的违法事项进行逐一对照检查,该公司信息已经公开,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中产生的油污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到该公司的内部管网,进入了该公司生化池内,再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璧山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违法行为已经得到整改。经查,该公司有一个污水排口,位于厂区正门摩托车停放点外侧围墙处,两个雨水排口,均位于龙润公司一侧,其中一个排口位于铁山路靠近璧青路一侧未排水,一个排口在铁山桥右侧下方,直接进入璧南河,排水正常。水质达标排放整改问题,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污水外排污口和雨水外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区环保局再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 是 | 1.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对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的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2. 对重庆龙润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外排污水是否达标排放,整改是否到位,区环保局将依据监测结果该公司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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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2018-04-17-12 | 璧山区青杠街道特驱饲料厂产生噪音、灰尘和臭味扰民,投诉人称该工厂全天都在生产,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希望尽快得到有效的解决。 | 青杠街道 | 噪音污染、大气污染 | 经2018年4月18日现场检查核实,重庆特驱饲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禽饲料生产加工,原料为粮食(豆粨、玉米等)通过粉粹、配比、制粒、打包等工序生产为家禽饲料,生产过程主要污染为噪声、粉尘,安装有消音器、围墙隔音降噪处理设施,粉尘通过布袋收集处理,现场检查时正在从事生产,有一台燃煤锅炉正使用中,天然气锅炉安装完毕但未使用,企业负责人介绍在半个月内天然气改造完成后将使用天然气锅炉,停止使用燃煤锅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常排污行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闻见明显臭味。 青杠街道经过核实,该企业位于石河社区境内,属于非禁燃区。 | 是 | 1. 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对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消除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在2018年5月7日前完成锅炉的监测平台搭建,区环保局将安排监测人员对噪声、废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作出处理。 2. 青杠街道加强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按照区环保局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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