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近日,记者从区地税局获悉,我区将有200余家企业需缴纳环境保护税,征税后对我区企业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促进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环境保护税(下称“环保税”)正式开征后,实行了30多年的排污费制度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据了解,“费改税”后,将改变当前排污费征收标准低于污染治理成本、执法刚性不足等问题。
据了解,环保税实行的是定额税率。在计税方面,大气和水污染物是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噪声是将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分贝数作为计税依据。“费改税”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通过税收机制引导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转型升级,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据悉,企业加强减排工作达到一定标准,能享受一定的减税优惠。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30%的,减按75%征收环保税;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保税。
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联合区环保局正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税宣传解读,落实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为保护环境尽责。(记者 曾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