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情况反馈会召开后,璧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全部制定“一案一策”
细化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按步逐项推进落实。
区纪委加大环保问责力度落实“党政同责”。印发《加大环保问责力度的实施方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已依法依规查处3起环境污染治理不力、监管不严的案件,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区委组织部强化环保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各单位把环保工作做实做好。印发《璧山区强化环保考核结果运用的实施方案》,正有序开展2016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将对环保实绩考核差的单位,约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评优评先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倒逼各单位把环保工作做实做好。
区委宣传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印发《璧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区广播电视台、璧山报社、区党政信息中心分别在“璧山新闻”栏目、璧山报、璧山网、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专栏,于每周四、周五公开整改信息,宣传报道璧山区整改落实举措和亮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
区委政法委健全制度严查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印发《璧山区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实施方案》,成立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案件移送、会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制度,切实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
区经济信息委对高污染、高风险、高能耗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或关闭。牵头制定《璧山区关于利用综合标准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从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排查、甄别高污染、高风险、高能耗企业,已将433家污染企业纳入停产整治或关闭范围。
区城乡建委强化考评挂钩狠抓建筑施工污染防控。印发《璧山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实施方案》,对所有项目进行全方位、逐细节检查,将扬尘防治工作与各项考评、文明工地验收、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拨等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区农委综合施策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印发《璧山区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璧山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璧山区加强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实施方案》,采取建立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关闭或搬迁13家污染养殖场(户)及对镇村社三级巡查机制进行督查等工作,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滞后及布局不合理、秸秆综合利用率低及化肥利用率低的问题,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突出重点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印发《璧山区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和查处冒黑烟车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间、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对重点车型、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区域开展清理排查,严把机动车年审、淘汰注销关,确保按期完成市级下达的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任务。
区国土房管局明确目标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印发《璧山区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要求,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水土流失和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争取2017年底前,矿山企业数量减少9家;2019年底前,矿山企业数量由43家减少到30家。
区市政园林局强化问题导向力求整改实效。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垃圾焚烧及露天烧烤污染防治等问题,印发《璧山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及收运实施方案》《璧山区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实施方案》《璧山区加强垃圾焚烧和露天烧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计划选取5个涉农村居重点开展区级治理生活垃圾试点工作,加大对建设工地及车辆的扬尘管控力度,加强在城区敏感点的巡查与执法,禁止露天烧烤、熏肉,迅速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区水务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重点问题解决。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土流失、乡镇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及污泥无害化处置等问题,印发了7个细化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策划和包装,积极争取市财政和中央资金支持,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区林业局多措并举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印发《璧山区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方案》,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双河水库周边营造生态林300亩。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璧北河沿线生态修复800亩,璧南河沿线生态修复4000亩。积极筹措资金,力争纳入长防林三期造林资金补助范围。陆续规划黄鹭岭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强化其职能职责,加大对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活动的处罚力度。
区工商局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提升机动车油品质量。印发《璧山区提升机动车油品质量实施方案》,摸清全区经营成品油的市场主体情况,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检查行动,及时公示不合格油品信息,加强成品油质量问题案件处理,提升机动车油品质量,切实解决机动车对大气的污染。
(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