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存储、使用酒精等消毒用品过程中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现就酒精等消毒用品的存储、使用基本安全要求通知如下:
一、储存要求
(一)领用、暂存、使用的容器必须有可靠的密封,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 存放时要盖紧盖子,贴好标签,避免挥发。
(二)应单独存放,切忌混储。家中不宜大量囤积酒精,以够用为原则,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三)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远离火种、热源等。
二、使用要求
(一)使用酒精前要清理周边的易燃可燃物,勿在空气中直接喷洒使用。使用酒精给电器表面消毒,应先关闭电源,待电器冷却后再进行,如用酒精擦拭厨房灶台,要先关闭火源,以免酒精挥发导以免酒精挥发导致爆燃。
(二)使用场地范围内严禁有火源及超过引燃温度的发热物体,使用前必须测试发热物体温度要在250℃以下,方可使用酒精,并保证通风良好。
(三)使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四)使用过的毛巾等布料清洁工具,在使用完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闭存放,或放通风处晾干。
(五)发生火灾后处理方式:使用干粉灭火器及时灭火,也可用湿毛巾、湿衣物、沙土覆盖灭火。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切实保证酒精等消毒用品储存使用安全,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