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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携手防疫请,您记准这些时间点!
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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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记者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实现全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目标要求,我区按照上级规定,出台了一系列更严更实更细的疫情防控措施,对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娱乐场所经营等明确了时间点,确保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目标。

1月30日起乘公共交通须戴口罩

自2020年1月30日起,乘坐我区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班线客车等,乘客应戴口罩乘坐。对于没戴口罩的乘客,公共交通工具营运人予以劝返。对于不听劝返的,营运人有权拒绝乘客乘坐。劝返过程中,乘客扰乱运输秩序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余额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2月9日前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1月29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下发《关于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我区规定全区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除外。

2月13日前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1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我区规定,2月13日24时前,餐饮服务单位、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验者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棋牌、网吧、KTV、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2月17日前学校不得开学

1月30日,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延迟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我区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月17日24时前,不得开学。


记者:谢捷

编辑:杨勇

初审:罗君

总值班:连宏宇

总编辑:张伟

责任编辑: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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