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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知识:参保居民如何申请特殊疾病办理?
2019-08-02
来源:璧山报

(1)申报。由参保人或其委托人每月1-15日在参保地镇街社保所申报。申报所需资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近期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资格审核认定。镇街社保所对申报资料初审并整理汇总,于当月20日前报区内特殊疾病诊断医院进行集中诊断和资格审核认定。

(3)集中诊断。特病集中诊断医院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准入标准》,每月21日至25日对所辖区内申报特病人员开展集中诊断,将诊断结论填写在《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中,并对合格人员特殊疾病作资格维护;对不合格人员资料退还镇街社保所,再返还申报人。

(4)发放特病证。区医保局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对特殊疾病集中诊断医院诊断合格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复审和信息维护。各镇街社保所在次月15日前,发放复审合格人员的《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区医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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