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员实地宣传整治乱搭乱建

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法规

送法进社区

依法拆除违规建筑

工作人员依法处理违规建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如果说,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那么普法就是善治的关键,守法、用法则是善治的具体体现。
实现这一点,不仅需要弘扬法治精神,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还需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培养,提高法治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执法、普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近年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和解决群众问题有机结合,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格局,有力助推城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为法治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普法队伍建设 打牢用法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测绘法》《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去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这些具体的法律法规写进清单里,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落实普法对象、责任科室和主要负责人。
“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准确执法,全面、精准的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就是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我们不仅要了解法律条款表面的含义,还要吃透法律条款的内在精神以及其所包含的法律原理,才能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做到娴熟应用、触类旁通。”据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城乡规划行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法治知识,提高法治素质。
抓好“关键少数”人员的学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局机关公务员、局系统执法人员和普法骨干的学法工作,不断提高“关键少数”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开展法制讲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邀请法律专家以法制讲座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辅导。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每科室选派一名精通业务的宣讲人员,每月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一次学法专题培训,开展业务交流。
引导职工自学。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强化学习,严格考核。把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依法行政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对不参加普法学习和年度普法考试的,在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抓好普法宣传工作 营造良好氛围
群众心中有法,才会守法畏法。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在开展“法律六进”“送规划下乡”“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中深入推进法律宣传教育,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去年春节前夕,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利用外出务工人员部分已经返乡的时间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前往丁家街道天灯村和八寿村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上门走访孤寡老人、残疾人、务工返乡人员、因病致贫人员等群众,了解他们的法治需求和生活困难。同时,围绕村民建房的申请程序、审批权限及建设施工的有关问题现场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并集中进行了《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专题宣讲,现场发放了村民建房典型案例材料,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只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实现精准普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围绕普法教育和规划工作热点,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拓展规划服务和规划法制宣传途径,促进规划宣传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将普法知识送进了千家万户。
同时,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建设法规宣传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深入推进规划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就《城乡规划法》《测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有计划、分步骤地为服务对象发放法律读物、讲解法律知识等普法工作,不断增强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
加强依法行政管理 维护法律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私自搭建平台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该设施是违法建筑。”近日,在璧城街道香漫溪岸小区,部分业主为增大住房面积,使用现浇结构在窗外擅自搭建平台、顶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为业主讲解法律知识,并依法要求业主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违法建筑,该局严格依法处理。通过对拟整治单元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将确定纳入整治的违法建筑户在小区或社区内分批次通告,对违建当事人或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收集合适的整治方式,督促当事人开展安全鉴定,最终进行限期拆除。
近年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理清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从严监督执法行为,确保了客观、公正、文明执法。此外,还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代理参与行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活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我们执法人员既是执法者又是普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依法行政,还要向执法对象传递、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引导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法治秩序的稳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做到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有利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 甘源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