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巡警正在巡逻
2月27日,记者从区交巡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我区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严查车辆乱停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政府驻地、广场、公园、学校、医院、商圈周边等区域开展整治。严查车辆在主次干道、支路违法停放行为,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公交车停车位、斑马线、人行道行为,大车(含农用货车)、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在城区内小型停车位上违法停放的行为。以及在停车场内,大车(含农用货车)、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在城区内小停车位上违法停放。车辆停车不入位、一车占多个停车位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停车位摆放凳子、物件,占道经营等影响正常停车的行为。
届时,还将在通行资源富足的道路增设停车泊位,加大城区生态停车场点建设改造,对于人行道上允许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的进一步完善相关标线、标志。
“在整治过程中,若发现乱停放行为,会首先通知车主驶离,如不在规定时间内驶离,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记分等处罚。”区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处200元罚款,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车辆进行教育、记分、拖移等处罚。
通过以上系列措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促使城区通行环境得到大幅提升、改善。
(记者 孙茜 见习记者 马惠心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