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转眼,2019年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了。从12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关系到我们的“医食住行”。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
【正文】《疫苗管理法》正式施行,近年来,多地发生“问题疫苗”案件,牵动广大家长的心。12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管理法,针对疫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作出制度设计。疫苗管理法明确,疫苗犯罪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违反生产、储存、运输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情形的,设置了比一般药品更高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实行罚款、行政拘留、从业禁止直至终身禁业等。
【正文】12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设了“处罚到人”制度,充分体现了食药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四个“最严”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正文】住建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
【正文】工信部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不得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不得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