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要运动,要健身,如今有了法律法规做保障。《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每年4月为重庆市全民健身月,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所在周向公众免费开放,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
【正文】说起全民健身,设施不足应该是矛盾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全民健身条例》确定了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内体育设施、经营性体育设施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都可用于市民健身所用。对于学校的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应当向学生开放,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正文】学生体质差如今已是不少家长和老师焦虑的问题,一些学校削减、挤占学生的体育课时间,也是饱受学生们吐槽的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条例对学校体育工作作了硬性规定,明确了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设体育课,配齐合格的体育教师。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和体质状况实施体育课教学,并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健身知识和至少一项体育运动技能或者健身方法。与此同时,学校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幼儿园也应当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增强幼儿身体素质。
【正文】坝坝舞在重庆一直是个热门词汇.为了增强体质、文明锻炼,坝坝舞是一项不错的健身运动,但也不乏一些噪音扰民、占道健身的事件发生。在这一问题上,条例中也进行了明文规定,要求举办或者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全民健身设施管理责任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损毁、破坏全民健身设施,不得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违反噪声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其他公民正常工作、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