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昨日,记者从人社局获悉,2019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已出炉,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正文】2019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3400元(4450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670元,二档全年缴费5874元。
【正文】2019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正文】据了解,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条件为(小标题)
【正文】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正文】2、市外户籍的两类人员也可参保:
【正文】①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
【正文】②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正文】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理方式为(小标题)
【正文】1、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
【正文】2、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等手续,则在参保地办理。
【正文】3、对于用人单位因破产、关闭、解体等原因为其退休人员统一办理个人职工医保参保或接续手续的,可在用人单位参保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