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播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降温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正文】璧山高新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正文】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9月5日傍晚~7日白天我区有一次明显降温降雨天气过程,各镇街日最高气温逐步下降10~12℃,高温天气结束。过程累计雨量20~40毫米,部分镇街可超过6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35毫米/小时左右,过程伴有雷电、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正文】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气象、防汛部门要加密雨情、水情预警信息发布。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播到基层单位、村(社区),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大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降雨期间的人员安全。
【正文】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巡查排查,督促在建施工企业、旅游景区等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水利部门要强化水文信息监测和通报,加强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含水电站)及设施的巡查值守、确保不发生水利工程险情。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中小河流洪水、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等灾害。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交通干线安全隐患的检查,做好安全管控和信息发布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序组织开学报到,加强在校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避灾措施。水电气、通信部门要加强设施和管网检查,有效排查故障,确保安全。各镇街,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农村危旧房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危房的等级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墙倒伤人事故发生。
【正文】三、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变化。各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备勤状态,同时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设备的调度准备,全力以赴做好降雨天气和各类灾害的防范应对,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农业、民政部门要关注旱涝灾情转化,指导镇街做好防灾减灾与农业生产工作,提前组织勘灾核灾队伍,一旦发生灾害,尽快开展灾情核查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正文】四、加强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璧山高新区管委,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发生灾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区政府值班室。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