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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之三 恶势力“保护伞”与涉黑组织成员同案受审
2019-09-23
来源:璧山报

关键词:破坏选举、把持基层政权、骗取国家财产  

案情简介:

马安桥,曾任高陵区耿镇耿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三年又六个月。杨宏喜,原耿北村村委会主任。2008年11月,马安桥隐瞒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的事实,担任耿北村党支部书记,次年又当选耿北村村委会主任。上任之后马安桥笼络村委会干部杨宏喜、吴兴忠、孟选等人,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黄鹏充当打手,结交镇领导刘宏刚、公安派出所代理所长尤战峰作靠山,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原高陵区耿镇副镇长、镇人大主席刘宏刚,公安高陵分局耿镇派出所代理所长尤战峰,明知以马安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操控农村基层政权,欺压干部群众,攫取非法利益,仍包庇纵容,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马安桥称兄道弟,充当该组织“保护伞”。

处理结果: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刘宏刚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被告人尤战峰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劳改释放人员破坏选举、把持基层政权、骗取国家财产的黑恶案件。

(区委依法治区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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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s_b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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