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巡警护送学生过斑马线

工作人员在公交车上分发宣传资料

派出所民警向群众宣传相关法规

庭审现场
记者 陈富春 张啸寒 文/图
9月12日,区法院公开庭审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涉及的涉恶团伙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在该案件犯罪人员抓捕、起诉、庭审过程中,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彰显了璧山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敢于亮剑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意志。
“‘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犹如社会毒瘤,危害着社会繁荣和稳定,更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幸福安康指数。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区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一场政法部门与黑恶势力的斗争,更是一场全民战争。黑恶势力在这场战争中无险可守,无处躲藏。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璧山坚持“政治站位”与“责任落实”并重,既在政治上、思想上引领,又从责任上、措施上压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形成了宣传、举报奖励、线索移交办理、重大案件会上督办等10余项制度机制,全面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区公安局
集中清查 震慑黑恶
“开始行动!”近日晚,随着一声令下,区公安局各个行动小组按照既定方案雷霆出击。
区公安局采取多警种联合作战的模式,对治安混乱地区及辖区出租房、旅馆、洗浴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网吧,以及“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清查,并在重要路段、交通要道设卡盘查过往车辆,严厉清查打击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行动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8人,刑事拘留3人,抓获网上逃犯1人,行政处罚21人,破获刑事案件10起,查处行政案件13件,收缴管制刀具3把,收缴赌博机7台。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扫黑除恶集中清查行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公安局是主力军角色。不仅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清查行动,还印制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告》55万份、《扫黑除恶宣传小册子》5万份,由社区民警、综治网格员和村居干部发放到每家每户。民警、辅警走进村社、企业、校园、商场宣传,到人口密集区域张贴海报等。
此外,区公安局还广泛摸排、深入细致核查,截至8月30日,共收集涉黑恶线索272条,甄别后录入系统72条,发现并打掉了以毛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1个。目前在侦的5个专案,涉及套路贷1个、开设赌场2个、非法拘禁1个、串通投标1个,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专项行动共缴获枪支3支,查封、冻结、扣押非法资产124万元,车辆4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摸排核查、案件侦办、乱点整治等工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区检察院
严格把关 精准打击
在受理“7·15涉恶”系列案件中,区检察院坚持实事求是,突出精准打击,紧紧抓住黑恶势力特征认定案件性质。
为固定证据、准确指控犯罪,区检察院先后多次开展组证工作,保证每一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情节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8月10日,区检察院对该案22人以涉嫌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
“在对案件的处置中,我们坚持既要有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要坚守司法底线,严把证据关,确保证据质量。”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尚清告诉记者,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他们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措施,保障办案质量。
“我们首先规范了提前介入机制,明确听取意见范围、程序、反馈时限、反馈效果,确保办案准确有效。”王尚清说,通过对介入案件建立“一案一档”,即在档案中包含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申请、案件讨论记录、侦查活动监督记录、检察机关提出的案件意见书等内容。同时落实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敏感问题及时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备案。
在线索管理上,区检察院通过建立线索处置制度,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信息、材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在内外联动上,区检察院积极与区法院、区公安局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作为检察官,我们肩负的职责就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依法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王尚清说,作为身处打击黑恶势力第一线的检察官,必须要保证每一起公诉案件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区法院
依法审理 快审快结
在“7·15涉恶”系列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作为审判机关,区法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受理该起系列案件后,区法院集中办案骨干力量,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先后赴江津、永川和璧山区看守所等地,分别对案件所涉24名被告人及时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进行了讯问,及时掌握了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情节及案件定性等情况。
在对庭审时间、法庭确定、被告人押解、执庭、组织旁听人员、安全保卫等各项保障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后,9月12日,区法院对“7·15涉恶”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了璧山区扫黑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机关代表等90余人进行了案件旁听,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我区扫黑除恶工作的决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并安排部署工作。“我院通过出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制定《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庭审预案》,从庭审、安保及舆情管控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应对措施和办法,为确保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陈秀超告诉记者。
区法院还组建了专门合议庭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合议庭由刑庭负责人、一名资深员额法官及一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办理通道,从立案受理到审理环节,做到当日受理、当即立案、当日将卷宗移送至办案团队,快速阅卷,及时做好庭审准备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加快战果转化。
与此同时,区法院还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逐案登记、逐案跟踪、逐案上报,从受理立案信息、庭审方案、开庭情况到拟判决情况等各环节都由专人负责呈报上级法院,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制度。同时向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上级法院及时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区法院已建立了《涉黑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统计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情况统计表》《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判决阶段统计表》等多个工作台账,确保准确及时收集和上报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项数据信息。
区司法局
加强管控 维护稳定
“不要加入黑恶势力团伙,如果有相关的线索也希望你能积极向我们提供。”近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访来凤街道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行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每月联合村、社区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中的原涉黑涉恶人员进行排查走访,按不同稳控等级登记建表上报。”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如此,每月还至少组织一次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专题坦检学习会,鼓励坦白和检举揭发自己及身边的涉黑涉恶相关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对两类人员开展排查走访553人次,排查出帮教期内原涉黑刑释人员9人,组织坦检教育学习217人次。
同时,区司法局从严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将定位抽查缩短为每两天一次,从严落实请销假、外出审批、扩大定位范围、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制度;对帮教期内的重点帮教对象走访回访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原涉黑涉恶相关罪名的刑释人员每月走访一次;对重点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训诫、思想疏导和个别教育转化,严防被黑恶势力拉拢渗透。
“我们还加强与各村居、派出所、监所联系,掌握原涉黑涉恶刑释人员的基础信息、生活状况和动态情况,制定相应对策,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及干预帮扶工作。”该负责人介绍,此外,该局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规范律师行为,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地见效。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动员一切力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