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一步将以农村为重点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惩治“村霸”问题
村干部作为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毛细血管,直接关系着国家政策能否畅通走入老百姓生活的“最后一公里”,他们本该是最贴近群众的一群人,但由于宗族恶势力猖獗、权力缺乏有效监督,许多“村官”堕落为“村霸”横行一方,违反党纪国法,破坏力极强、影响极坏,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有的村霸先是安插近亲属担任村“两委”要职,对全村事务取得实际控制权,再是荒废村部直接在家里办公,村级公务混同于家庭内务。然后纠结社会人员组成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对不服从“管理”的,轻则恶语谩骂、断水断电;重则暴力恐吓、棍棒相加。
《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新媒体“学习小组”在《“村霸”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注定了要倒下》评论文章中指出,“村霸”能在基层有恃无恐横行霸道,首先与其背后的保护伞有关,而这类保护伞主要分为宗族和“权力后台”两种情况:
首先,中国乡村自古就受宗族、家族势力的影响很大,对农村治理构成威胁。越是那些山高路远的地区,宗族势力越强大。如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宗族势力往往控制村庄,很轻易就可以对异族或者反对者进行打击报复。
另外,所谓的“权力后台”,是某些上级官员有意无意成了一些“村霸”们的靠山,成为“村霸”们有恃无恐、无法无天的后台,其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杀伤力,不可低估。
对于乡村“选举漏洞”,上述文章表示:我国村官是通过选举上来的,村民选举是我国的基层民主形式,但由于各种制度的不完善,包括贿选、选举暴力、家庭宗族控制、黑恶势力渗透等在一些地方一直难以解决。有些坏人就靠钱开道,进入村子里的领导班子中,变成“村霸”干部。
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在此次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中央、国务院不止一次强调,一定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璧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结合农村基层治理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心将始终对准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等治理方面,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蔓延。
如何界定、举报“村霸”
“村霸”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而是对农村一些流氓恶势力的通俗用语,主要有七个特征可归属“村霸”范畴: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4.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5.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举报方式
电话:023-41431032;邮箱:bsshb110@163.com;信箱: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18号扫黑办(老公安局、邮编:402760)
(区扫黑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