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一大早,大路街道团坝村1组村民沈道中便开始分拣南瓜,等待收购商上门收购。
“吃穿不愁,还住两层小洋楼,这全是改革开放给我们农民带来的红利啊!”沈道中笑着说,“都说土地长不出金,长不出银,我就说土地能种出‘金疙瘩’。”
这话还得从改革开放后土地改革说起。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而土地改革无疑就成了其中的重要一环,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免除农业税,再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沈道中在这40年农村土地所有制、经营方式的变迁中,也充分感受到了改革所带来的冲击、变革和红利。
包产到户 吃上饱饭
“改革开放初期,土地还没下放到户,我记得那时经常吃不饱饭。”今年47岁的沈道中说,家中3兄妹,父亲过世得早,靠母亲在生产队里做工分养活一家子。
“母亲劳动力弱,做不了多少工分,分到的粮食少,一年吃不到几顿干饭,喝的稀饭清得人影子都能照得起。”沈道中无奈地说。
80年代初,国家开始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沈道中一家四口分到了近3亩田土,他和哥哥姐姐在读书之余就帮助母亲种菜种粮。
“生产关系调整后,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都是自己说了算,这样收获的粮食就比以前多了。”沈道中说,全家人这才吃上了饱饭。
免除农税 减轻负担
农民分到土地后,种地有了自主权,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要交农业税。
“当时我家每人一年要交100元左右的农业税。”沈道中说家里没有钱,只能以粮食抵缴农业税。
沈道中回忆,每年粮食晒干后,就会挑到乡上的粮站交公粮,“一大早就挑着粮食出发,排队一天才能交上。收成不好的年头,交了公粮自己就所剩无几了。”
令沈道中高兴的是,2006年,政府取消了农业税。“种多少粮食都是自己家的。”沈道中说,多余的粮食还可以存下来,也可以变卖成钱。
土地流转 增加收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村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但为了过上更富足的日子,不少村民外出打工,这样不少土地就荒废了。
“2003年,国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允许承包土地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等。”沈道中介绍,这有助于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土地,实现农业现代化经营。不仅如此,农民的承包权不变,只是把经营权流转出去,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的同时,还能收到一笔租金。
“随着村里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上有政策支撑,2007年起我在村里流转30亩土地种植蔬菜。”沈道中说,有政府出资新建大棚,修建便道,提供技术支撑,一年下来挣了10余万元。
“就靠这几块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洋房、汽车,现在全置办齐了,你说土地是不是能生‘金疙瘩’?”沈道中笑着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还要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我们的日子真是越过越有盼头。”(记者 陈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