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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推荐表彰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通知
2022-01-07
来源:

各理事单位,消委会分会,有关企业:

为大力引导和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源头,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根据《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消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荐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自愿申报。是否申报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由企业自主决定、自愿报名,企业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推荐、表彰单位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正公开。对企业的评价依据企业填报信息和重庆市消委会投诉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测评形成。推荐表彰的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企业之间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三)动态监督。被表彰单位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经查实存在严重失信或不履行消费维权应尽义务的,及时撤销其表彰资格。

二、推荐表彰范围和条件

推荐表彰的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是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市场主体,且需达到以下条件:

(一)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接受消费者和消委会的社会监督。

(二)有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建立有严格的进货验收、出货备案制度。

(三)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自行做出不低于或高于国家要求的“三包”承诺,能做到有诺必践。

(四)有完善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者投诉,没有悬而未决的质量和服务纠纷,投诉完结率100%。

(五)诚信经营,不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所售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一年内,生产、销售的商品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为不合格商品行为的;存在重大消费投诉及纠纷的;处理消费投诉存在明显过失行为,经消委会调查后,认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而拒不承担责任的;被政府及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不能参与推荐表彰。

三、推荐表彰工作步骤

(一)申报(即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前)。

拟自愿申报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向所在地消委会分会填报《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申报表》及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消费维权制度化建设、对外服务承诺等材料(各2份)。

(二)初审(2022年1月30日前)。

各消委会分会对拟申报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备、内容不完整的,通知申报单位补充材料或重新申报。逾期未补充完善材料或不符合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对材料齐备、内容完整的申报市场主体,组织力量进行初审核查。初审核查以消委会投诉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为主,并要广泛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的意见。

各消委会分会对初审核查情况汇总后,择优遴选,确定当地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荐名单并签署初审核查意见,报区消委会秘书处。

(三)公示和表彰(2022年2月18日前)。

区消委会对各消委会分会推荐上报的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征询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意见等,召集相关理事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拟定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表彰为2021年度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推荐表彰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动创建。各消委会分会要加强对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荐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表彰过程成为推动市场主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过程。要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自身消费纠纷和解机制体制,以更加便捷有效的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消委会分会要严格按照推荐范围、推荐条件、推荐材料、推荐程序等要求,坚持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质量。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接受监督。区消委会将接受社会公众对被推荐表彰市场主体的监督和投诉。被表彰的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经查实存在严重失信或与实际不符的,将撤销其表彰资格。

(三)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开展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荐表彰工作,不得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各消委会分会不得违反廉政建设要求,借推荐表彰活动名义向申报企业(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重庆市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区消委会联系人:廖斌,联系电话:41415315)

重庆市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1月7日印发

附件:璧山区消费维权先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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