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推荐和复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通过申报推荐、初审核实、征求意见等程序,拟推荐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莲生村等4个村参加2021年市级文明村评选,拟推荐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等2个镇参加2021年市级文明镇评选,拟推荐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等5个单位参加2021年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拟推荐重庆璧山秀湖景区参加2021年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拟推荐陈兴谊家庭等3个家庭参加2021年市级文明家庭评选,拟推荐重庆市璧山区御湖小学校等5个学校参加2021年市级文明校园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1年10月21日起至10月28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来信来访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文化艺术中心C区2楼。联系人:何瑶;电话:41423445。电子邮箱:1085471282@qq.com 。
附件:
2021年重庆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璧山区拟推荐名单.docx
重庆市璧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