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2021〕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和我区本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计算,我区本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分别于2022年1月和2021年12月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为保障每位选民都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现将选民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为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为选民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3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凡2003年12月4日及以前出生且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璧山籍公民,均应依法登记为选民。
三、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以户口所在地为主。凡符合上述年龄、国籍、政治条件的广大公民,请主动到户口所在村(社区)的选民登记站或工作单位申报登记。
四、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公民,可以电话联系所属选区选民登记员入户查访登记。选民登记员持证入户登记时,公民应当主动配合登记。在选民登记期间外出的公民,可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办选民登记。
五、户口不在现居住地的人员或迁居本地没有转来户口的人员,一般回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果本人自愿申请在现居住地登记的,可持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申请登记,参加选举活动。
六、选民登记以公民本人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本人户口簿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