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疫情的流言和谣言在网上传播,严重影响我区网络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净化网络生态环境,重庆市璧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广大网民应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严禁编发不真不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自觉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全区各类网站、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四、对通过互联网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及线索。
举报电话:
区网信办023-41430505
区公安局110、023-41886110
重庆市璧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