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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2019-06-14
来源:区金融办

广大企业客户: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0日起,重庆市全面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重庆市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二、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

三、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放管结合”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其中,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银行将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

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开户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会告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当向各银行机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如遗忘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可按照各银行机构规定申请查询。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中心支行47812363。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江津中心支行

2019年6月10日

【打印正文】
责任编辑:bs_bj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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