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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服务指南
2018-03-09
来源: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补(换)领、撤销、登记信息变更业务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赋码机关(区编办)提出初领、补(换)领、撤销、登记信息变更请求。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1. 初领

(1)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可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下载表格,按说明填写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未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可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下载表格,按说明填写。

2

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区委、区政府或区编委批准机构成立的文件

3

该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职务的任职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有效文件

4

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身份证、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5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见证明式样)

 

2. 遗失补领或损毁换领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可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下载表格,按说明填写。

 

2

遗失或的损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相关情况说明

原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的,提交经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损毁的,提交证书原件。

 

3. 撤销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可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下载表格,按说明填写。

2

机构撤销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区委、区政府或区编委批准机构撤销的文件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原件

原件

 

4. 登记信息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原件

可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下载表格,按说明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原件

原件

3

因变更事项不同,还应当提交相应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1)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变更机构名称、性质的

(2)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变更机构地址的

(3)行政负责人任职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变更单位负责人的

 

(二)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区编办)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赋码申请不属于赋码机关(区编办)管辖范围的,即时说明原因;补(换)领、撤销、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资料填写内容不完整或资料不齐全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复核。赋码机关(区编办)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进行核对。

(四)发(缴)证

1. 初领。由赋码机关(区编办)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补(换)领。由赋码机关(区编办)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收缴原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 撤销。由赋码机关(区编办)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收缴原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 登记信息变更。由赋码机关(区编办)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收缴变更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附件: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2.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附件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初领□ 换领□ 补领□ 撤销□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机构地址


负责人


批准机构


批准文号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


 

  机构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受理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领证人


领证日期


序号











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1. 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 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

3. 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

4. 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 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行政负责人姓名。

6.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及文号。

7. 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8. 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签名、注明日期。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附件2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变更事项

现登记信息

拟变更信息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机构地址



负责人



批准机构


批准文号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


 

  机构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受理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领证人


领证日期


序号









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填写说明

 

1. 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现登记信息情况: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的相应内容填写,变更哪项,填写哪项,不变不填。

4. 机构名称、机构性质: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

5. 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6. 负责人:填写变更前的负责人姓名。

7. 拟变更信息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变更哪项,填写哪项,不变不填。

8.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逐一填写变更文件上的批准机构名称及文号。

9. 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10. 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由负责人签名、注明日期。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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