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绿岛新区北部片区绿岛丽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18-08-01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绿岛新区北部片区绿岛丽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绿岛新区北部片区。

2.2 设计规模:占地面积约156亩,新建房屋30余万平方米,高层(100米以内),容积率不大于3.5,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工程总投资约10亿元,本次设计招标投资约750万元。

2.3 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含估算):设计合同签订后 35 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2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20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5)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4 招标范围:

(1)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通风、室外综合管网工程、附属工程(含生化池及绿化工程)、泛光照明、车库交通安全设施、监控及停车管理系统设计等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设计范围为准。

(2)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施工工期延长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办理结算、审计等规定事项等工作的设计服务。

(3)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的条件

3.1.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满足3.1.1或3.1.2任意一项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住宅、商住或综合体任意一种类型的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文)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7月 31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年8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8年 8 月  22 日       10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8年 8  月  5  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8年 8 月  6  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后勤服务中心410)

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1572345746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金贸时代21幢8-14

联系人:成老师

电  话:02367999959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本次招标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打印正文】
责任编辑:bs_bj08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璧山网”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璧山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璧山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推荐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战‘疫’一线党旗红”
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要闻 深度 评论 报告 景点 美食 攻略 政务 直播 专题 形象 产业 文卫 微信 微博 APP 图库 璧山新闻 璧山报
主办: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丨 运营维护: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 丨 关于我们 丨 广告服务 丨 意见反馈
璧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13 bsw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