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获悉,为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区整治办针对人行道乱停乱放、停车不入位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对违章车辆进行锁车处理。
据悉,在执法过程中,区整治办将对违停车辆拍照取证、锁定车辆轮胎、发放锁车提示单,并对已锁车辆建立工作台账,尽可能联系车主,电话告知车主处理程序。
“那么,哪些情形下会被锁定车辆?车辆被上锁后,如何处理呢?”区整治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在有停车位的路段不停车入位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区整治办将对违章车辆进行锁定。在发现车辆被上锁后,请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区整治办(两山景苑公租房对面)接受处理。联系电话:41421899。
“那违章驾驶人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如果拒不接受处罚,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该负责人介绍道,区整治办将组织违章驾驶人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或处以相应金额罚款。驾驶人得知车辆被锁定后,请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如拒不接受处罚的,违章车辆将会被强制拖移至统一地点保管。
“会不会出现车辆被锁定、交巡警贴违停,从而被重复处罚的情况?逃避处罚,会造成什么后果?”该负责人表示,同一违法车辆,被整治办锁定后,交巡警将不再进行违停处罚;同样,由交巡警进行违停处罚后的车辆,整治办将不再进行锁车处理。驾驶人采取私自拆卸、暴力破坏、更换轮胎等方式逃避处罚的,将会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除赔偿锁车器外,还将面临拘留、罚款的处罚。目前,熊某因暴力拆解锁车器,已被辖区派出所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区整治办温馨提醒: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关系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希望驾驶人朋友从自身做起,做到文明停车,文明出行,共同创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 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