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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期间斗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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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因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被判处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竟无故殴打他人引发斗殴事件。近日,杨某被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

2019年3月至5月期间,杨某先后4次参与电信诈骗,违法所得17900元。鉴于杨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大足区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六百元。

在社区矫正期间,杨某于2020年12月31日23时许,杨某等3人在贵州省岑巩县舞水街道留一手烤鱼店外无故殴打尚某,引发杨某等3人与尚某等5人相互殴打。最终,杨某被贵州省岑巩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五百元。司法行政机关建议对杨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院认为,罪犯杨某因犯诈骗罪被宣告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思悔改,未正确认识自己社区矫正身份,伙同他人殴打尚某引发斗殴事件,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刑事裁定结果。(通讯员 曾相强)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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