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我区2018年禁渔管理暨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会上获悉,从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我区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等重要自然水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全面展开。
据了解,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还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对于违反规定进行捕捞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炸鱼、毒鱼、电鱼的行为,将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或者销售、收购、经营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市民垂钓、游钓等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口头教育的形式进行劝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款。”区农委相关负责人说,3—4月,区农委将会同工商部门开展涉渔餐饮场所专项执法检查,4—6月还将会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会上,区农委组织渔民学习了市农业委员会相关文件,与渔民签订了2018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记者 张承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