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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进社区 共筑安全防火墙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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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重庆市消防条例》宣贯工作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7月2日,区消防救援支队走进璧城街道大成社区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今年7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消防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在璧城街道大成社区,宣传人员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电动车火灾案例,为社区居民讲解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详细阐述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重庆市消防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叮嘱居民要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居民电动车消防安全意识,减少了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重庆市消防条例》有效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记者 罗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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