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献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唐刚、万川洪2名同志职务任命事项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提请任免胡宗维等6名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张献强指出,《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宣传引导,有序推进规范整治,持续强化疫苗接种和收容工作,《条例》在我区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希望区政府在强化宣传引导上下深功夫,切实提高养犬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在重点整治上持续发力,尽快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多措并举推动《条例》在我区走深走实。
张献强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下一步,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争取上级指导,持续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我区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朝阳、罗恩德、吴建卿、张忠、董其鑫参加会议,副区长陈建、区法院院长贺少锋、区检察院检察长欧彬列席会议。(记者 朱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