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华荣为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局长。
二、任命
罗建安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来凤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泽伟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璧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
唐鹏为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赖华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王鹏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吴剑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杨波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宏斌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刘宗宇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荣莉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决定免去
张余的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蔡迎霞的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来凤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建安的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璧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伍顶军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宏斌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红敏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赖华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聂鹂颉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