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被广大市民诟病已久的“生鲜灯”逐渐淡出大家视线,大家去农贸市场买菜时终于能看清食材的“本色”了。
或许还有部分市民还在疑惑,为何会禁止使用“生鲜灯”。所谓“生鲜灯”,就是一种能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的灯具。它可以让食材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简而言之,就是能给食材开“美颜特效”,让肉类食材看起来更红润、鲜亮;让蔬菜更翠绿、水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虚假宣传,通过搞“照骗”来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不仅如此,这也是一种破坏市场秩序的恶性竞争,更是对食品安全的公然挑衅。为何《办法》施行前,使用“生鲜灯”的商家会与日俱增、比比皆是?原因很简单,使用“生鲜灯”的,食材看起来更新鲜,顾客众多;不使用“生鲜灯”的,不管食材有多好,都无法实现这种效果,顾客寥寥。打不过就加入,大家都竞相效仿,劣币驱逐良币。若是放任泛滥,不知还会让多少劣质食材“蒙混过关”,流入消费者餐桌上,也必将进一步影响到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
因此,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禁用“生鲜灯”,势在必行。市场监管部门需积极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不仅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也要多做宣传,引导广大商家改变观念,通过努力提升食材品质和新鲜度而不是投机取巧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也应当转变消费理念,多关注食材本身,而不是被“颜值”所迷惑,毕竟吃到嘴里好才是真的好;同时,也要增强维权意识,遇到“生鲜灯”时要勇敢说“不”并积极举报,让其无立足之地。
当然,食品安全并不是一个能够一蹴而就的问题。除了“生鲜灯”,我们在网上和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其它食品“美颜特效”“美食照骗”并不鲜见。还需各方协同发力、多管齐下、创新举措、疏堵结合,方能关闭“美颜”摘掉“照骗”,让食品能够“素颜”示人,市民吃得更安心、更放心。(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