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保障友好: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儿童友好,一个都不能少。权利保障友好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要保障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儿童群体的权利,加强分类保障,让城市对每个孩子都更加友好、更有温度。以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为突破口,持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进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走深走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儿童福利制度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特殊儿童群体基本实现分类精准帮扶,儿童权利保障取得重大成就。但总体看,儿童福利仍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短板,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要持续增强各类重点儿童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织密兜牢儿童权利保障网。
儿童福利是儿童权利保障友好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城市儿童权利保障友好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当前,儿童福利体系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需健全儿童福利工作网络,推进关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儿童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实现优化提质。
在儿童权利保障中充分体现儿童友好要求,要充分发挥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作用,夯实儿童关爱保护基层基础,畅通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广泛凝聚儿童权益保障多方力量。(区妇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