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璧山落地、生根、结果,我区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出“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璧山经验”。
目前,我区已连续开展“撤桶并点”工作,合理布设“两网融合”点163个,做到了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域全覆盖;建立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现有区级指导员20人、镇街指导员45人、村(社区)355人;全区配备其他垃圾运输车43辆、厨余垃圾运输车12辆、有害垃圾运输车3辆,合理设置四分类垃圾收运路线,杜绝了“先分后混”现象。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从2018年的26%提升至42%,2022年其他垃圾量较2021年减少1.26万吨。
我区推行《条例》虽初见成效,但执法普法之路道阻且长。区城市管理局正以抓好生活垃圾管理“五个维度”,全面加强执法普法相结合,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工作,全方位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规范执法检查“尺度”,执法有态度更有温度,垃圾分类落地出成效。区城市管理局采取“马路办公”的方式,建立了街道、社区行走督查机制,以及覆盖集贸市场、商圈等公共场所的联合检查机制,以确保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该局还根据《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发动辖区3万余名党员和公职人员,把“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作为“双报到”必选承诺事项。同时,还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316个小区开展了“党建统领·垃圾分类”活动,将131个行政村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积分内容。
提升系统运行“精度”,分类体系涵盖全过程,有效避免“前分后混”。在前端,区城市管理局建立了分类指导员队伍,通过分类指导衔接前端、后端,力求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置,分类四个环节及时、规范、高效闭环管理。目前,我区已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并力求最大限度做到生活垃圾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拓展宣传教育“广度”,多层级动员社会,市民参与更踊跃。我区城管部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公众宣传教育,除垃圾分类进校园进小区外,还将宣传触手延伸到各商圈、企业及村社。为推动《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已开展广场主题宣传活动2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8次,发放宣传资料1350份,制作宣传展板7块。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城市垃圾管理长效的管理机制。10月20日,区城市管理局执法部门分别在璧泉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和俊豪中央大街开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市民中间,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助力城区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
强化基层治理“力度”,学以致用抓实抓细,执法融入城市治理。为让每一位执法人员学懂学透《条例》,区城市管理局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活动”等契机,采取线上宣传和线下活动相结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系列执法宣传教育活动,系统地学习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同时还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9次,《条例》培训6次。依法查处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1次,罚款1000元,对当事人进行了教导和罚款处理,当事人现场整改并缴纳罚款。该局通过以学促法的方式,持续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层基础。
提高为民服务“温度”,过程监管更智慧,公众互动更高效。以人为本,区城市管理局畅通民生诉求响应机制。今年10月,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累计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4499件,办结4391件,办结率97.6%。为快速响应市民需求,区城市管理局执法部门推出的721工作法,即20%用于管理,10%用于执法,70%用于服务市民。城市管理追求精细化、服务化,不再是简单粗暴的一罚了之,向市民提供整洁舒适的市容环境的同时,还把市民的需求放在心上,全力为民服务。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加强《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针对领导批办、举报多发、群众关注、媒体聚焦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促进管理与执法有效衔接,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责任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全力作为、主动出击,确保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助力城区环境品质再上新台阶。
记者 朱泓月 图片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