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杠乡岳水清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中共江津地委和县委指导下,在璧山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创建的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该社建立后成绩显著,吸引了许多国内外人士前来参观学习,对推进四川省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951年5月,青杠乡青杠村的岳水清和当地8户群众响应“组织起来克服春荒夏荒”的号召,成立了常年性互助组。岳水清互助组刚成立时,全组共有9户,其中雇农1户、贫农4户、中农3户、小商1户,共40人。互助组建立后,在广辟肥源,改造稻田结构,推广耕作新技术,精耕细作,诱杀螟虫等方面下了较大功夫,加上组内成员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互相介绍农业生产经验等,当年互助组的粮食产量比上年增产32%。该组的养猪、推粉、磨面等副业生产也搞得红红火火。这对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一些单干农户纷纷要求加入互助组,岳水清互助组不断发展壮大。县委向川东区委上报了岳水清互助组的办组经验和组长岳水清的先进事迹,岳水清当年被评为地区劳动模范受到表彰奖励,岳水清互助组因此声名远扬。
1952年10月和11月,县委农村工作组和江津地委农村工作组先后进驻青杠乡青杠村,帮助互助组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1月,青杠乡岳水清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社员选举了以岳水清为社长的“五人社务委员会”,制定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办法”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对社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领导、土地入股、入社退社、收益分配等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成为办社规则和社员的行为准则。
岳水清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后,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丰收;同时积极发展副业生产,再用副业生产的收入增加农业生产的投入。为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合作社购置了新式挞谷机等农、副业生产机具。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合作社社员在岳水清带领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社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农、副业生产得到较快发展,建社当年粮食产量就较上年互助组时增产15%。此后,岳水清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年年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年年评为先进合作社,岳水清也先后被评为县、地、省和国家级劳动模范。
由于《四川日报》在1954年连续登载了9篇介绍岳水清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办社经验的文章,四川省广播电台拍摄了反映该社情况的专题纪录片在四川各地放映,干部群众纷纷前来学习办社经验,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犹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岳水清合作社”在推动四川省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快速发展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县委坚持了重点示范的工作方法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及时纠正办社过程中的一些失误,使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