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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璧山】农业合作化运动(二)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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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互助组的整顿、巩固和提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县委遵照上级指示,把农村工作重点放到了办好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随之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上来。

1953年1月,县委为贯彻毛泽东“办好合作社、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指示和“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方针,召开农村互助合作会议,提出了12月至翌年2月新建7个合作社和扩建2个合作社的工作目标。会后,在中共江津地委和县委所派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青杠乡“岳水清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来龙乡“陶树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扩建任务。

1954年5月,县委决定当年秋冬至翌年春分两批新建277个农业社。7月初,全面建社工作在各乡镇展开。开展以提高农民入社自觉性为目的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社章、报名入社,选举社干,成立社委会;通过社章和生产计划,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建社工作步步到位,党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农业合作化运动顺利开展。12月底,全县已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85个,互助组发展到4881个,1955年6月,全县新建初级社339个,加上原有的85个,全县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24个。

农民组织起来后,农业合作社的优越性在1954年已经开始显现,粮食产量和社员收入增加,从当年115个社的小春分配结果看,都比历年增收,多的社增收一倍以上,少的社也增收20%左右。

1955年10月,县委根据党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对农村互助合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合作化的宣传工作提出了“坚决克服右倾保守思想,积极领导运动,向广大农民大张旗鼓地开展合作化的宣传”的要求, 组建了15936人的宣传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农舍院坝和街道的茶坊、酒楼,用黑板报、读报组、收音站、广播筒等宣传形式和宣传工具,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走合作化道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收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效果,广大农民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热情普遍高涨。是年冬,在城东、城西等乡建立了10个高级农业社,入社农户429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5.19%。至1956年春,全县初级农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到1164个,入社农户由上年的18.9%增至84.41%,入社人口达334530人,全县农村基本实现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

  (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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