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发展阶段。
农业互助组,是在农民原有“换工互助”习惯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组织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开始的。根据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精神,县委组建工作队进驻青杠乡,以该乡的青杠村四邻和石安村八邻为开展互助合作的试点,按照“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启发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指导成立各种形式的互助组。全县在整顿违背意愿、流于形式的互助组中,建立了青杠乡青杠村的“岳水清互助组”和接龙乡四村的“何海全互助组”等典型互助组。
1952年春,璧山发生大旱情,通过抗旱的检验,互助组显示出明显优势。群众对组织起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要求,互助组有了新的发展,比较巩固的常年性互助组增至515个,临时季节性互助组增至1803个。1952年秋,县委要求青杠、接龙两个乡建党工作组必须通过互助合作来完成建党工作,纠正只抓建党、放松互助合作的倾向,并增派力量,组建工作队,具体负责抓农村互助合作的整顿与发展工作。秋收后,璧山的互助组又有了很大发展,全县有常年性互助组1543个,临时季节性互助组4229个,另有换工队5246个。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共10001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5.1%,占总劳力的51.1%。
互助组实行互助互利,采用先进经验,改良耕作方法,开展爱国竞赛,战胜自然灾害,因此互助组普遍增产,喜获丰收。青杠乡岳水清互助组粮食产量比上年增产32%,城西乡陶树辉互助组稻谷产量就比上年增产37.5%。互助合作的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亲身体验到组织起来的优越性,这对未入互助组的农民影响极大,纷纷要求参加或组织互助组。1953年底,全县已有互助组4724个,全县47.42%的农业人口参加了常年性或临时性互助组。
(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