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选民:
重庆市璧山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分别于2022年1月和2021年12月任期届满,应当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被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广大选民的一项民主权利。
各位选民,我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21年12月4日,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区选举委员会将于11月13日前分别与各镇选举委员会联合公布选民名单。为保障选民充分行使政治权利,请广大选民从10月18日起至11月12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登记或者委托其他选民代为登记。如您未按时与户口地村(居)民委员会联系,我们将依法按暂不登记办理;如您自愿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区登记并参加选举,请速与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并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我们将为您寄送《选民资格证明》。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分别由区、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将在选举日的7日前公布。每个选区按本级选举委员会确定的应选代表名额实行差额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选民只有一次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各位选民,参加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直接体现,每位选民应当珍惜这一权利,按规定登记,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于选举日当天在本选区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本选区设立的投票站、选举大会会场或流动票箱,投下庄严的一票。我们相信,广大选民一定会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确保按时、合法、圆满完成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光荣任务,为璧山的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重庆市璧山区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