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中共璧山特区工委发展的地下党员123人,加上西南服务团来璧山的共产党员,到1951年,全县有党员178人,建有12个党支部。随着党员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县委把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放到重要位置,1952年新设了34个党支部,随后在养路段、文教系统、大路供销社等系统或单位建立了党支部。
此时璧山的基层党组织是纯洁的,绝大多数党员也是符合党员条件的,他们在璧山接管建政、征粮剿匪、减租退押、清匪反霸、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系列社会变革的政治运动中,坚决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发挥了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随着执政地位的不断巩固,有的党员孳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产生了官僚主义作风,有的甚至贪污腐败,违法乱纪;有的党员入党时处在战争年代或地下斗争的特殊环境,未能系统地接受党的知识教育,或政治审查不严,或履行入党手续不完整,有的地下党员曾经脱党等,均须作出组织结论。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为巩固革命的胜利果实,进一步改善党员干部的作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崇高威信,整党建党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1951年2月8日,党中央向全党通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要点》,决定从1951年下半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的整顿,以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在新时期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1951年秋,县委结合土改复查,在青杠乡进行了建党试点,探索在新区农村发展党员的经验。经过对农民积极分子系统地进行党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发展了4位农民积极分子入党,取得了建党的初步经验。
1952年10月至12月,县委分别开展了整党建党。10月至11月,参加第一期整党建党的有县、区机关党员干部和财经、企业干部共513人,其中党员93人,团员182人,非党团干部238人。11月至12月,开展第二期整党建党,主要是参加征粮剿匪、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运动中的脱产干部、村干部与农会委员等积极分子,共457人。
(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