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固有的旧思想、旧作风和旧的意识形态没有得到彻底的改造和清除,一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的阿谀奉承、请客送礼和金钱美女引诱,脱离群众,蜕化变质,甚至贪污盗窃,大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等行为,县委按照上级指示,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21日,县委组建了“璧山县增产节约委员会”,副县长刘致中任主任委员,同时成立了“三反运动办公室”,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工作。
“三反”运动经过了领导检查、发动群众、普遍检查、打虎追赃、核实定案、思想组织建设五个阶段。参加单位有县属机关22个,分5个节约检查分会;三、四、五区3个区分会。参加人数1497人。
运动伊始,首先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节约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的若干规定”,学习邓小平政委在西南军政委员会议上的报告和上级关于“三反”运动的指示,采用黑板报、幻灯片、标语、展览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大家对运动的认识,激发干部、职工投入运动的自觉性。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运动进入自我检查、群众检举揭发、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检查阶段,仅半个月时间,“三反运动办公室”就收到检举揭发材料1105件。
“三反”运动中,把贪污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员称作“虎”。1952年2月,运动转入打虎追赃阶段。“三反运动办公室”将揭发出来的问题,通过整理、摸排、复查,确定了参加运动的1497人中有1150人犯有贪污行为,其中100万元以下的963人,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106人,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63人,5000万元至1亿元的12人, 1亿元以上的6人。贪污总金额36.65亿元,浪费总金额为22.72亿元。
在打虎追赃阶段,县机关分7个“打虎”作战队,区乡重点是三区来凤乡、四区丁家乡、五区青木关乡。运动末期,将大小“老虎”集中到追赃大队训练教育,统一追赃,核实定案。组织力量对贪污犯查经济、查帐目、查生活、查关系、查历史。本着“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政治教育与政策攻心相结合,通过召开批斗会、个别谈话等,促使他们从思想根源上认识自己的罪行。经批评教育后,一般都有较大转变,积极退赃,当即退出赃款10.9亿元,写欠条并确定退赃期限的1.59亿元。
(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