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蒙读书时,父母亲就教育我要爱惜书本,手把手教我使用剪刀、牛皮纸、浆糊把书包好,督促我看书前要洗手,以免把书弄脏了。书页不能随意折叠,搞得像油糟。千叮咛万嘱咐,要热爱老师,听老师的话。父母把读书看成是天大的事,是农民儿子“跳龙门”的唯一希望。那时,我就产生了对书本的神圣感与仪式感,说图腾崇拜也并不为过。
我非常钦佩尊重有真才实学的饱读之人,觉得他们举止文雅,谈吐不俗,天上地下无所不知,可以满足我百问不厌的“小儿科”。受此影响,我就渐渐喜欢读书,乐此不疲。特别是在冬天,脚下烤着烘笼,在昏黄的煤油灯下读着喜欢的书,那种忘我的状态至今记忆犹新!年纪稍长,政治的、经济的、文学的、历史的、天文地理的,也都广泛涉猎,兴趣很浓。不过,书读得杂而不精,不太系统专业,也比较肤浅,自然就没有啥建树。读书人的毛病在我身上也很突出:什么“碎片式”阅读啦、好读书不求甚解啦、满足一下好奇心啦、追求一下离奇的情节啦等等,不一而足。总的感觉,读书就是好玩好耍,很休闲,不辞常作读书人。
八十年代初,年方二十,手执教鞭,成了意气风发的“孩子王”。在物资匮乏的年代,“读书亦为稻粱谋”,主要想补一补学历不足的短板,改变一下环境,提一提待遇,解决“近忧”的问题。那时,坚信未来,相信快乐的日子就要来临,读书的心情是迫切的。于是,一边教学,一边参加大学成人自考、学历教育考试,直至研究生课程班毕业。十多年下来,三更灯火五更鸡,还是蛮拼的。浸润其中,读书的艰辛与快乐不足与外人道。读有所得,偶有提笔,见诸于报端,就会情绪高昂,手舞足蹈,炒菜把酒,自我庆贺一番:感觉诺贝尔奖在遥远的地方向我招手。虽有些堂吉诃德虚幻滑稽式的自不量力,但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得与失、进与退、荣与辱、成与败,总得去面对、去思考、去抉择。做一个落魄的凡人也是需要勇气的。这时候,拿起书来,就像找到了一位知心的朋友,可以与书里的人互诉衷肠,无声对话,多少委屈、失意、孤独、愤懑像雪花一样被春风融化,茫茫的夜色顿时被微光照亮;浮躁的一颗心就少了一些冲动,可以获得慰藉与宁静。时有月色相邀或者好雨相临,翻着馨香的书页,未尝不是一种奢侈;如果能够达到心灵的契合,未尝不是一种享受。回到红尘中来,也平添了几分自信。
我读书,也藏书。不管是买的,文友赠的,单位发的,我都很珍惜。我读过的书,上面有大量的读后感、评语,勾勾画画,凝聚着我的心血,更是敝帚自珍。时过境迁,有时随手拿出来翻一翻,打捞起那些沉沦的光阴,逝去的人事顿时鲜活起来,也就觉得人生没有虚度。特别是在书的问题上,我这个人很是小气,最怕别人开口借书,尽管有人千磨万缠。也有例外。有一次,一位朋友借了我的《红楼梦解析》一书,归还前的日子,像丢了魂儿一样焦急与不安,备受煎熬。多年过去了,书竟然完好奉还,好似游子突然还乡,我饱含热泪高兴得几乎跳起来,对朋友也更加敬重!
书是每天必读的,书香伴我入眠已是生命的常态。一日不读书,就像炒菜无盐,食之无味;二日不读书,感觉光照不足,打不起精神;三日不读书,魂无所皈,犹行尸走肉。今天,一日千里,已不能概括我们这个时代的发展速度,放弃终身学习,有被时代大潮淘汰之虞。
弹指之间,如今已近耳顺之年。要说读书改变了我的命运,确实如此;要说遇见了更好的自己,那就有些夸张。长了见识,明了道理,开阔了心胸,懂得了行止,学会了包容,涵养了怜悯,倒也恰如其分。虽然没有抵达诗与远方,没能继绝学开太平,但至少守住了底线,保持了本分,找回了童心,平和了心态,过上了希望的悦读生活。(柯昌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