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民党旧政权的接管顺利完成后,川东行署和璧山专署相继部署整编工作。璧山县成立整编委员会,本着“边训练边教育边改造,分别情况处理”的原则,对接管的原国民政府人员进行整编安置。通过地下党同志的初步了解,区别不同人员的情况及表现进行约法八章的教育,组织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共同纲领》。通过学习教育,大多数国民政府职员能遵守各级政府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对表现好的,视其特长分配适当的工作,大胆使用,在使用中提高他们,被陆续分配下乡征粮和留机关使用的有146人。整编中表现不好和执意回家的人员,县人民政府给以爱国守法教育后,发给路费,遣散回乡。
在进行整编的同时,各区政府编制逐渐配齐,县人民政府也相应得以充实和健全,于年底设立了秘书科、民政科、交通科、武装科、文教科、公安局、财粮科、卫生科、法院、财委会、农林科、监委会等机构。1951年3月9日,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原则,成立“璧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代行县人民代表会议职权。3月30日至4月2日,正式召开璧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214名代表出席大会。副县长刘致中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1人组成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刘致中任主席,叶诚一、郑九恩、候玉昌任副主席。
1950年7月2日至6日,中国共产党璧山县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在璧山县城召开,出席代表会议的正式代表51人,列席3人。党员代表会议围绕发动群众,领导生产,防荒防匪,做好减租和秋征工作,加强学习,迎接整风等任务进行学习、讨论。1951年8月,成立中国共产党璧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冷明任书记。到1956年4月,中国共产党璧山县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县委领导班子先后进行了调整,矫赵治、南公义先后任县委副书记、书记。
新政权的建立、接管工作的顺利完成,广大人民群众政治觉悟的提高,为后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