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璧山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璧山区关于加快发展研究院经济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
区委书记蓝庆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长秦文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区政协主席何平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与发展,提升孵化服务水平、完善创新创业生态,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环境。要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将闲置场地改造成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进专业团队进行营运管理,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符合璧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孵化载体。要细化明确备案、认定的条件和程序,加大在运营经费、装修改造、房租补贴、扶持奖励、上市补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孵化载体在培育新动能、育成新产业中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四个面向”,大力发展以院强研、以院引智、以院孵企、以院兴产的研究院经济,促进研发与产业高效对接融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科技璧山、创新璧山”。要紧紧围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及智能装备、消费品、医疗及大健康、高技术转化六大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需求,重点发展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成果转移转化类、生成产业集群类、产品迭代升级类四种独立法人研究院,着力构建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格局。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资金保障和科研诚信管理,加大研发投入和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大力提升全区研究院发展水平,为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生成示范区提供不竭动能。
李金泉、朱朝阳、刘晋、万容等区领导参加会议。(首席记者 熊浩 记者 曾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