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常巡逻

垃圾分类宣传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区城市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抓牢队伍建设 增强法治工作战斗力

队列训练
“此次队列训练,进一步强化了璧山城管执法队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培养了他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这种训练将贯穿全年,真正做到‘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出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城管执法队伍。”3月4日,在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城管执法队伍2021年度“每周一训”队列会操专项训练活动现场,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训练对于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形象素质有很大好处。”
这样的内部普法教育,是区城市管理局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形象素质的一个片段,也是其普法工作的真实写照。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该局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每年举办军训和法治理论培训班,使执法人员具备良好的姿态和雷厉风行、勇敢顽强的作风。同时,邀请专业老师集中授课,针对执法文书制作、城市管理执法案例解析、执法情景模拟等方面进行讲解,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普法水平。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区城市管理局坚持把《宪法》《民法典》、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集体学法2次以上,并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坚持廉政法治宣传教育与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不仅如此,该局还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通用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等平台,督促执法人员学法普法,夯实理论基础,为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为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区城市管理局还先后制定了《正式队员考勤考纪制度》《协管队员督察内容及标准》等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对违反队容风纪、行为规范、管理职责方面的典型进行通报。
广泛宣传发动 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3·19”宣传活动现场
3月19日,在大成广场,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了“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暨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啧啧称赞,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中,80余名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城市提升志愿者在宣传咨询区为市民发放《市容环卫卫生管理条例》《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资料,并从城市综合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城市提升志愿服务、反诈骗等方面,向市民提供城市管理便民咨询服务。
从线上召集来的30余名城市提升志愿者则充当起“城市管理体验官”,亲身体验了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工作。志愿者们不仅走上街头,对游摊、骑门摊占道经营等城市顽疾进行规范管理,还来到金科中央公园城、战斗路居民小区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实际操作和现场演练,让垃圾分类真正走进小区居民中。
“城市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配合,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普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与影响力,为全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逢“3·19”等特定活动日,该局都会在大成广场设置宣传点,开展“3·19”城市管理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展示近年来城市综合整治成果、精细化管理等取得的成效;宣传解释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普及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城管微信等新知识,营造出法治教育“处处见、时时闻”的浓厚氛围。
2020年以来,该局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便民服务指南1000余册,展出展板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0条,受理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此外,区城市管理局还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努力提升普法宣传影响力,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一方面在定期出版的《璧山·市政园林之声》期刊上,全面系统地展示城市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则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璧山网、璧山政府公共信息网及《城市管理》《重庆园林》等市、区级媒体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发布城市管理的实时动态、队伍建设、人文精神等方面的信息,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
强化“法治思维”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2020年1月5日8时45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两名执法队员巡查至黛山大道北79号前500米处时发现,一辆红色自卸货车在运输建筑渣土时,未采取防护密闭措施。随即,执法人员敬礼亮证对其进行检查,并对现场情况拍照取证。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0年1月7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次日,当事人来到执法一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就其在黛山大道北79号前500米处驾驶红色自卸货车未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进行了询问,后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0年1月6日17时50分前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对当事人予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区城市管理局办结的一项未密闭运输建筑渣土案。
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积极探索与执法对象之间缓解执法矛盾、增进理解互信的方法和途径,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推行文明执法,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该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790件,其中,运用一般程序处罚案卷928件,运用简易程序处罚案件3862件,处罚金额61.495万元,处理率93%,满意率96%,出动人次37843,车次9591,受教育人数达23504人。
同时,区城市管理局坚持实行巡查制度。面对我区城区面积不断扩大这一因素,该局设立了分片区、定路段的巡查小组。每天上班时间,每个小组数名巡查人员都会不间断地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一面及时做好普法宣传,一面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作好记录。
此外,区城市管理局还经常深入社区、门店等开展普法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释疑解惑等。工作人员除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市民重点宣传禁止占道经营、垃圾分类、拒绝车窗垃圾、爱护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法规知识,还在城区各路段、小区等设置“禁止乱倾乱倒建筑垃圾”等警示牌,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记者 朱大亮)
(图片均由区城市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