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仅要办结,更要办好,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肯定。”4月29日,在健龙镇睦佳村二组一处废弃厂房内,参加检察机关工作评议活动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办好环保陈旧案的做法纷纷点赞,闻讯而来的群众也对检察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对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的破坏环境类刑事案件逐一开展“回头看”,并邀请代表委员对“回头看”工作进行评议。
“在‘回头看’工作中,检察干警发现健龙镇鲍某某环保案虽已办结,但并未办好、办彻底,这件事得从2018年说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里告诉记者,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鲍某某在未获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健龙镇睦佳村二组的厂房内非法收集、储存、销售大量化学原料的废弃包装桶,并导致废液流出污染环境。2019年3月6日,鲍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获刑3年,并处罚款10万元。
鲍某某虽已被绳之以法,但厂房内的废弃包装桶却没人处理,仍有污染环境的风险。在开展“回头看”工作中,检察干警发现了这一情况。于是,区检察院分别向区生态环境局和健龙镇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废弃包装桶。目前,废弃包装桶已全面处理,消除了环境污染风险。在评议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还对厂房内土壤进行取样,交由环保部门检验,确保万无一失。
据了解,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着力整治顽瘴痼疾,把教育整顿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办好陈年旧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首席记者 谢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