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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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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区司法局联合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康通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单位,在大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辖区实际,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了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法律援助申请等方面的内容,并就部分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期还将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此类活动,进一步提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记者 曾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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