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坚定的实践者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确定福建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为了加强福建省委领导班子建设,1982年7月,党中央决定委派经验丰富、思想解放、勇于改革的时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胡宏再次南下,担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协助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项南推进福建的改革开放事业。
胡宏在担任省委书记期间,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一贯作风,走遍了八闽(福建省在元代分福州、建州、兴化、延平、汀州、邵武、泉州、漳州八路,明改为八府,所以有八闽之称)的山山水水,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和建议。他以实践者的身份,排除阻力,不遗余力地推动改革开放,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经营责任制,促进乡镇企业发展。
在1982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宏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他积极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把在江苏工作时的成功经验带到福建,在福建全面推行合同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社队企业,使福建的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福建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第一家乡镇企业进出口公司,洪山镇成为全国的明星乡镇。胡宏还鼓励沿海一带的乡镇企业,利用福建是著名的侨乡,有大量侨资注入的有利时机,谋求快速发展。至1991年,福建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378亿元,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44%,已经超过了全省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的预期。
1983年4月,胡宏当选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兼省委书记。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他抓住厦门经济特区有中央赋予特殊政策的有利机遇,重视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八个基地建设纲要》《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厦门经济特区与内地经济联合的规定》等地方性经济法规,为福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在胡宏的主持和推动下,省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福建省闽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试行)》《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等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环境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
胡宏非常关心对台工作。他强调,祖国最终统一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福建是众多台湾同胞的祖籍地,在福建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担当起为祖国统一大业奋斗的历史责任。他把“请进来”“走出去”作为与台湾同胞合作交流的工作方式,并专门成立了闽台促进会高校分会,有序组织专家、教授赴台进行层次高、专业性强的交流合作。根据闽台的特点和需求,胡宏确定把农业和中医药作为闽台交流合作的重点。因此在闽台经济文化交往促进会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农业分会,加快了闽台农业合作发展步伐。在中医药合作方面,他促成设立了“台湾中医研究室”。1989年,福建中医药学院率先招收台湾学生,开创了台湾学生来大陆高校就读的先河。他始终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搭建闽台交流平台,使大陆第一家地方性民间涉台组织——闽台经济文化交往促进会于1990年12月成立。
4.对党忠贞不渝
2007年2月17日,胡宏走完了长达70年的革命历程,享年90岁。
在70年的革命生涯中,胡宏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信仰,对共产主义事业忠贞不渝,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党无限忠诚,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他始终识大体、顾大局,光明磊落,淡泊名利,党指向哪里就奔向哪里。他始终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一位深受人民群众敬重和爱戴的、优秀的领导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胡宏,模范地展现出一名真正共产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是我们守初心、担使命的学习榜样。
(区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