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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打非治违,举报有重奖!!!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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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行政许可手续,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非法调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来历不明、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成品油市场经营偷税、漏税行为;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无照无证或违规、超量储存成品油的黑窝点;企业违规自建的加油站(点);无照无证无牌、非法改装或手续不全运输危险化学品流动车辆和非法经营行为;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机动车的行为;其它违法行为。

对查实的案件线索,根据案值大小给予1000元-5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璧山区举报电话:区商务委41421277,区应急局41425648,区公安局41886049,区交通局41404099,区市场监管局4142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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